廚餘分類方式

廚餘回收

廚餘分類再利用

為落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減少垃圾產生量及降低非洲豬瘟風險,本市清潔隊所收廚餘已不再進入養豬畜牧場,而是交付給多元處理設施進行處置,廚餘可透過厭氧消化產生綠電或經由快速醱酵產生肥料。

「生熟廚餘全回收」政策將廚餘分為可回收及不可回收類:
  • 可回收廚餘葉菜、水果、果皮及茶葉渣等生、熟食物及其殘渣,瀝乾排出後交由清潔隊沿街收運之垃圾車或所設置之廚餘回收桶進行回收。
  • 不可回收廚餘蚌殼、蚵殼、榴槤殼、鳳梨芽冠、玉米芯、甘蔗皮、竹筍殼及牛、羊、豬大骨等硬質、柔韌類與其他難分解物併入一般垃圾排出。

回收前,請配合注意事項:

1.請惜食減量,吃多少煮多少或是吃多少點多少,食物不浪費,落實綠色飲食,減少廚餘產生量。
2.民眾回收廚餘前,請瀝除水分後,可回收請投入廚餘桶,不可回收請丟入垃圾車。
3.落實垃圾分類,請勿將垃圾、資源回收物與雜物混入廚餘內。違反者將可依規定處1,200~6,000元罰款。
本市市民配合廚餘全面回收,請依「可回收」及「不可回收」之分類原則辦理,如需進一步分類可以參考下表辦理:

(僅適用於桃園市, 回收項目將配合處理設備滾動式檢討)

廚餘類別 項次 項目

細項內容

可回收 1 葉菜類 (1)葉菜類,如:甘藍、白菜、芹菜、菠菜、芥菜、空心菜、茼蒿、莧菜、油菜、地瓜葉等。
(2)根莖菜類,如:蘿蔔、馬鈴薯、洋蔥、青蔥、韭菜、大蒜、甘藷、薑、甘藍、芽菜類、蘆筍等。
(3)花果菜類,如:花椰菜、胡瓜、冬瓜、絲瓜、苦瓜、茄子、甜椒、豌豆、南瓜等。
(4)菌菇類,如:香菇、金針菇、木耳等。
2 水果類 (1)水果,如:木瓜、奇異果、香蕉、鳳梨、芭樂、桑椹、番茄、草莓、西瓜、釋迦、枇杷、楊桃、蓮霧、葡萄、柑橙、西瓜、火龍果、桃李、洋香瓜、葡萄柚、柚子、蘋果、番石榴、梨等。
(2)水果皮及水果殼,如:鳳梨皮、柚子皮、玉米葉、百香果殼、開心果殼等。
(3)種子果核,如:木瓜、芭樂、西瓜、釋迦、楊桃、葡萄、柑橙、洋香瓜、葡萄柚、柚子、番石榴、枇杷、龍眼等之種子或果核。
3 剩食類 (1)白飯、稀飯、八寶粥、白米、五穀米、糙米、麥片、薏仁等。
(2)麵包、土司、蛋糕、麵條等各式麵類及其製品。
(3)紅豆、綠豆、黃豆、豆腐、豆花、咖啡豆等各式豆類及其製品。
(4)餅乾、糖果(不包含口香糖)、零食等。
(5)各式罐頭食品內容物。
(6)奶粉、鬆餅粉、麵粉、太白粉、蕃薯粉、麵包粉、糖、抹茶粉、可可亞等各式粉末狀可食用品。
(7)茶葉渣、咖啡渣、中藥渣、蔗渣、豆渣等。
(8)蛋殼:雞、鴨、皮蛋殼等。
(9)蝦頭、蝦殼、蟹殼、海鮮類等。
(10)生熟之雞、鴨、魚、豬、牛、羊肉等。
(11)動物內臟、動物軟骨頭等。
(12)肉類加工製品:水餃、魚丸、香腸等。
(13)乳製品:乳酪、起司等。
(14)其他各式食品及剩菜剩飯等。
不可回收 1 硬質類 蚌殼、蚵殼、貝殼類、榴槤殼、椰子殼、大骨(牛、羊、豬)等。
2 柔韌類 鳳梨冠芽、玉米芯、甘蔗皮、竹筍殼等。
3 其他類 (1)毛髮、羽毛及生物無法分解之物質。
(2)其他不適合回收之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