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物品回收篇

你問我答

易燃物品回收篇

1. 滅火器用完後如何處理?

  1. 滅火器為各場所必備之消防器材,涵蓋住家、商業場所、工廠等建築物及各社區街道及車輛使用等,考量滅火藥劑對於環境之影響常被忽略,特研訂「滅火器」環保標章規格標準,管制重點包括滅火劑成份之界面活性劑生物分解度、乙氧烷基酚(APEOs)及全氟辛烷磺酸(PFOS)含量、包裝使用塑膠材質,產品使用塗料不含重金屬與有機錫等環境荷爾蒙項目,及產品廢棄後回收系統及廢藥劑之處理等項目。
  2. 滅火器若能再充填使用者,可至內政部消防署查詢各縣市可從事滅火器藥劑更換、充填等廠商應具備合格人員、器材設備及固定作業場所。
  3. 更換之滅火藥劑應依下列規定處理,不得隨地棄置,並應有相關委託資料備查:
    (1)委託廢棄物清理公司依環境保護法規規定辦理
    (2)委託原製造商或其他具處理能力業者重新回收再處理,處理後之滅火藥劑應重新辦理認可,取得個別認可標示。
    (3)或請集中後聯絡清潔中隊回收。

滅火器藥劑更換及填充合格廠商 (點選可連結至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查詢最新名單)

2. 打火機應如何回收?

打火機(內容物應用盡),塑膠殼需破壞,為一般類資源物-無害,需先處理後丟置垃圾車

3. 點香器應如何回收?

瓦斯跟電池都要卸除,需先處理後丟置資源回收車

4. 點火器應如何回收?

瓦斯需用盡,需先處理後丟置垃圾車。

5. 瓦斯罐應如何回收?

瓦斯頭需破壞卸除殘留瓦斯,需先處理後丟置資源回收車。

6. 炮竹類紙屑紙管不可回收

1. 已施放之炮竹類紙屑或紙管不可回收,請先行泡水後交予垃圾車。
2. 未施放之炮竹煙火,請先浸泡於水中1-2天,泡濕狀態打包後交予垃圾車。

7. 未燃燒完的金紙不可回收

等到餘燼全滅並浸水後,再集中交予垃圾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