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包裝不過量、包材重量要適當
2024 年 05 月 31 日
隨著幾年前的疫情席捲全球,消費者的購物模式逐漸從實體店面轉向電商平台,網購業者也不斷提出各種優惠措施,或是打出下單24小時內必定到貨的標語,種種吸引人的誘因,來搶佔網購市場。然而,隨著網路購物變得越發便利,其用來包裝的紙箱(袋)以及保護貨品的緩衝材需求量也相對提高,造成了許多不必要的資源消耗,因此,控管因包裝所產生的資源消耗則顯得更加重要。為減少網購包裝所消耗的資源,環境部於112年起,擬訂許多與網購包裝相關的政策。
環境部自民國112年2月16日公告訂定「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並於112年7月1日正式實施,規範內容主要包含「包裝材料限制」、「包裝方式限制」以及「減量成效」等三部分。依上述公告規定,所有網際網路零售業(含中、大型業者)之網購包裝材料不得使用含聚氯乙烯(PVC)材質;紙類包材之回收紙混合率應達90%以上;塑膠類包裝箱(袋)及緩衝材應以再生料摻配比率25%以上製成。另外,資本額5,000萬元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300以上的中型業者,須再符合商品重量分級規定;資本額1億5,000萬元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500以上的大型業者,除了上述提到的規範,須額外再符合年度減量目標(以平均包材減重率或循環箱袋使用率擇一達成)及年度成果提報等相關規定。
環境部於108年訂定《網購包裝減量指引》與減量標章,並成立網購包裝減量聯盟,自109年起至今陸續已有23家網購平台業者取得標章。在網路購物已成必然趨勢下,業者從源頭減少使用,節約使用自然資源,不僅有助於提升企業形象,從最根本的減少廢棄物產生,也減輕對環境的負荷,一同朝向2050淨零排放目標邁進。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也鼓勵業者採取環保的包裝方式及制訂包裝減量措施,此舉旨在減少不必要的包裝材料使用,以及促進可回收材料的使用,進一步推動源頭減量及資源循環再利用。為落實宣導網購包裝減量指引規定,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今年度也將針對大型、中型業者及網際網路零售業者安排稽查輔導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