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量申報專區

責任業者

誰是責任業者:

物品或其包裝、容器經食用後或使用後,產生以下性質者

  • 不易清理、處理
  • 含長期不易腐化之成分
  • 含有害物質之成分
  • 具回收再利用價值,至有嚴重汙染環境之虞者,應由該物品或其包裝、容器之製造、輸入或原料之製造、輸入業者(簡稱 責任業者)負責回收、清除、處理、且該些責任業者應依規定辦理登記、申報繳費及商品標示等工作。